各學院:
2023屆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的創新創業實踐學分認定工作基本完成,但仍有部分學生未及時進行認定,經研究,決定再進行一次創新創業實踐學分的補充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學院根據《關于開展2019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審核認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行創新創業實踐學分的認定工作;
二、時間要求:各學院務必于2023年5月16日前提交“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匯總表”(附件一)和“創新創業實踐學分二次認定記載表”(附件二);
三、其他事項:
1. 本次認定為最后一次認定,請各學院務必通知提醒到相關學生;
2. 學院填寫“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匯總表”(附件一)和“創新創業實踐學分二次認定記載表”(附件二)時注意只填寫新增認定的部分,已經認定的不要填寫;
3. 本次工作后,創新創業實踐學分將轉入教務成績系統內,后續將涉及畢業生學歷學位審核和相關學分沖抵等相關工作,請各學院務必按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交相關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
創新創業實踐學分申請匯總表.xls
2.
創新創業實踐學分二次認定記載表.xlsx
教務處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