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假期間,公寓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原則上不同意學生留校住宿,特殊原因可酌情考慮,各學院應從嚴控制。
二、假期留校住宿辦理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在附件中或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網頁下載申請表),經輔導員(班主任)和學院書記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后交到所在公寓區物管辦公室辦理留宿;
3、物管辦公室進行審核登記,領取暑假期間公寓出入證,住宿具體事宜服從物業管理辦公室安排;
4、假期留宿水電費、住宿安排按所在公寓區物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
三、其他事項
1、申請學生須在申請表上寫明“個人安全自己負責”、“嚴格遵守假期公寓管理規定”及本人和家庭聯系電話;
2、學生到物管辦公室辦理手續時請帶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3、凡是同意假期學生留校住宿的學院,請將假期值班老師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遞交1份到學生公寓物管辦公室,確保假期留校學生正常管理。
4、假期留校住宿出入證辦理時間:2009年7月6日至7月9日止。(7月14日后住宿的學生必須辦理留校住宿手續,憑出入證)
5、物管辦公室于7月13日前將暑假留校學生名單匯總后分別交學生處、保衛處、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各一份。
四、假期留校學生住宿紀律
1、留校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公寓管理規定和假期的作息時間,服從學生公寓安排和管理;
2、留校住宿學生不得在學生公寓內使用水烏龜、電爐、煤油爐,不得在公寓內煮飯,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留宿;
3、留校住宿學生外出要到本樓棟值班老師處請假,在校住宿時必須每天晚上22:00前主動到本樓棟值班老師處簽名報平安,早上開門時間7:00點,晚上關門時間22:00點;
4、留校住宿學生若中途要退宿,必須到學生公寓物管辦和該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以便學生公寓物管辦掌握學生留宿情況。
五、全體同學暑假離校時請盡量將自己的貴重物品帶走或妥善保管好,對確實有困難的同學,物管辦提供寄存服務,走前要關好電源開關和公寓門窗,并到該樓幢值班室進行登記。
六、提前返校者(06、07級9月2日前;08級8月26日前),必須先到值班室登記和辦理手續。
七、南區物管辦電話:62769054,北區物管辦電話:62769548,蘭花湖物管辦電話:6276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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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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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留校申請表